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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购房定金争议!

 08-28 12:11  悬赏 15  发布者:uyjk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4)
父母早在2004年7月通过朋友(该朋友是某楼盘开发商老总)定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于7月中旬交纳了2万元定金(持有收据)及签订了《商品房预定意向书》,但后来种种原因,没有购买该住房,因为与该老总是朋友关系,答应定金退还,但开发商一时手紧说过段时间退还。04年至08年间多次电话询问,总是推脱。不料,08年底,该开发商老总因疾病去世,由于是私人企业,公司人员可能有所变动,这笔钱也就一直未追回。

焦点:
1】定金虽然是04年7月中旬交纳的,但是通过查询,所预定的商品房楼盘实际是2004年8月初才办理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理解为之前签订的《意向书》及缴纳定金是违规操作的吗?即可以退换吗???

2】关于时效的问题,04年至今已5年,相信已经过了时效,但期间有过追讨,应该认为时效是在延续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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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看过的老师们给个比较肯定或自己判定的答复,不要回复些“建议与律师咨询”之类的白话,这样帮不到我,也浪费你的时间。

千言万语....一句话:希望能得到你真心的帮助,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8月28日 12时48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尽管此处说的是订立合同,但依据举重明轻原则,定金协议应有效。
关于时效,如你能举证证明此期间曾主张过权利,仍在时效内。
是否能要回定金,就你提供情。况分析,关键是你是否能证明该老总已经答应退还定金。如果不能,难度比价大,如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最后说句题外话,非常并强烈地同意你的不要回复些“建议与律师咨询”的建议,也强烈地呼吁解答律师认真负责些。
祝你顺利,期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各位老师的回答,这种情况我也估计到比较难办。

另外说一句,因为之前父亲和该老总说好的不买这套房子,他也答应退还,这种情况如果要起诉的话,是不是应该由我们来举证呢?人都死了,又没录音又没字条,很麻烦的。郁闷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8 22:14
你好,应可以退。
回复时间: 2009-08-29 07:29
可以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2009-08-30 14:08
无预售许可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是时效上有些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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