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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厂里要怎么负责

山东-潍坊 08-15 21:36  悬赏 0  发布者:梧桐紫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一个亲戚在厂里上班时伤了去年12月份住进的医院 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康复 医生说就是好了也不能和正常人一样走路 想咨询一下 如果这样出院的话厂里该怎么负责他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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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5 23:47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伤残级别的鉴定,按鉴定后伤残级别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补偿的待遇。
回复时间: 2011-08-16 08:12
你们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伤残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补偿的待遇
回复时间: 2011-08-16 11:0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最终获得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8-18 12:02
你赶紧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去伤残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自伤害之日起1年
工伤认定后,可以向单位主张医药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追问:

闫律师 您好:我亲戚自受伤后单位就一直付着医药费 我担心的是以后,医生说就是好到最好 也是没有自力能力的 那样的话做了伤残鉴定后 单位还会除了医药费给予陪偿吗 谢谢

回答:

伤残鉴定分为10级,认定工伤后,伤残鉴定等级确定后,你有以下工伤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停工留薪期费用等,根据伤残等级,如1-4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其他等级有相关规定
还有就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一年的认定期限,过期则无法再认定
还有不明白,可到所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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