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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劳动合同解除

浙江-宁波 08-15 23:04  悬赏 0  发布者:chengj……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验货员,负责产品出货前得质量检验工作,现在货出到客人手里,因质量问题造成客诉,我们的验货报告备注栏里写的很清楚,出货后因质量问题造成客诉的,将由工厂承担所以责任。现在老板要罚我款10000。请问这样的罚款是否合理。 

公司员工手册内容;

7.奖惩规定;
 7.2.1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经济损失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 因工作态度不认真等原因造成严重工作 差错或经济损失的。
   2.因主观原因或工作疏忽造成差错,引发了客户或工厂的投诉,从而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

在8月10号,我接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书,说因我不能胜任工作,给予以辞退,辞退日期为9月10号,

请问,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可以要求赔偿吗?
谢谢!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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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6 15:10
未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8-16 17:05
违法的  你好 具体也要看案件具体事实和有关证据 要分析清楚请来电咨询  电话咨询免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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