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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写日期,违约金从哪天算起

 08-17 21:35  悬赏 5  发布者:季其锋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3)
我2008年,四月买的商品房,当时付了122000元的定金,和14380元的两证费,20万剩余房款到现在还没给,房子是商品房,总价322000元,合同是2011年5月份签的,但没写日期,合同上约定了逾期交剩余20万房款的违约金为按逾期天数每日交20万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的事,那么请问我除了交违约金外,是否还要支付房产公司利息呢?房产公司要问我要利息,说是都买了房子三年了,多少要给点利息他。请问有利息这个说法吗?另外我的违约金由于合同上没写日期,违约金该从哪天算起,如果开发商硬要说是2008年5月分签的,要向我 要个五万或六万的违约金的话怎么办?急!!!!谢谢了,合同没有公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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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7日 22时58分
违约可以按照合同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不能要求你支付利息,房产说法没有任何道理。
违约金计算从合同约定付款日期起算,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从房产商可以证明的要求你付款的那一天起算。
如果开发商提供虚假签订日期,你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签字日期。
需要法律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啊。对我帮助很大,我心里有点底了。你真是好心人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7 21:54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你可以拒绝的。一般没有约定的话,从对方主张开始计算。
回复时间: 2011-08-18 07:28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你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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