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又复婚后的房产问题

重庆-沙坪坝 08-23 09:57  悬赏 30  发布者:汤先生疑问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妻子09年离婚前共同按揭了一套房(产权名为妻),因赌气离婚时,双方协议将产权协议最终产权给子女(未过户子女),其母与其一起居住,随后3个月后,恩误会消除,我们又居住一起,共同承担按揭,次年,我们复婚。
   请教:1、现还有一年按揭,此时及以后,该套房的产权为共同财产吗?
         2、若不是共同财产,但实际我们一直未间断共同支付按揭款,该如何区分?
         3、如果是小孩的产权,试想:他以后和其妻可否不让我们居住,或他们擅自变卖?
    谢谢答复,报着请教学习的心态,详回复为谢!!
问题补充:
我还象不太明白!能否分别详解下!
补充问题:如是子女的,那我们过去的按揭及现在和将来的按揭,都是给子女了啊!那如果我们现再去以子女名义买个门面,万一后遇到个不孝子孙,要游荡街头了。
    就是不懂,请教教师专家能逐一分析,指点如何能保守操作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3 10:08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23 18:57
这个房子属于子女的,严格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至于你们现在从新将财产分割那事另外会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上海徐汇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998
辽宁 大连
人气:13572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814
安徽 合肥
人气:142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2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