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铠楷  朱学田  年遇春  
已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收取保证金不全额退还

 08-22 23:15  悬赏 5  发布者:nideya……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珠海 回答:(3)
我是某通信公司的员工.以前是做技术支持,现转为货款营收!!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定合同.但是要求我们交2万元压金和5000元保证金...保证做够一年而且之后辞工要提前3个月通知,否则视为违约不予退还5000元保证金,还把这个作为公司制度打印出来让每个人都要签名,现在我因身体原因想辞职不做了.但是公司说只能退还我2万元钱..之前只开了张25000元的收据,上面写着营收夺金2万元和保证金5000元!!!也要先收回去才能把钱退回我帐号上.我怕连我的收据他们可能也会撕掉毁约的.所以还没给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办好呢!!他们有违反劳动法公平原则吗?打印出来的制度是每个公司员工必须签名的啊!!
问题补充:
我现在的压金收据算不算证据..?公司说退钱要给压金收据做帐才好退钱.,我怎么办?我去哪里可以做公正?还是复印一份自己保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3日 23时33分
公司的做法显然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你手中的押金收据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应妥善保管,你可先扫描复印一份,必要时可做公证或律师见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2 23:48
他们的作法当然是违法的,可以提起仲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69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3 10:13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员工有权投诉要求随时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721
山东 东营
人气:2517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57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5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2
广东 广州
人气:3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