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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姻法---房屋产权

 08-23 15:45  悬赏 0  发布者:肖小1236……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2)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当时买房子首付款是双方共同出资,男方2万,女方15万5千,房屋总价是65万5千。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人名字,并用公积金偿还贷款。(当时女方没有公积金)但婚前就房屋首付,房屋增值部分,还贷部分,家具,装潢部分双方签了协议,约定了财产所属,但没有去公证。婚后女方也用公积金加入了房屋贷款。
问题:
1. 该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吗?
2. 若进行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分配?
3. 因为婚前进行了财产约定,婚后还有必要将女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吗?
4. 男方有权一个人卖掉房屋吗?
等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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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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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3日 16时02分
1、双方都有出资,并约定财产共有的,约定有效。
2、房屋为双方共有。
3、婚后有必要加名,因加名后有公示效力,需要经过你同意才能处分房屋。
追问:

谢谢陈律师的回答。但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当初没有约定房屋财产是共有的,只是协议说明:如:房屋首付15万5千及房屋增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归女方所有,装潢费用等归男方所有。。。这样房屋也属于双方共有的吗?

回答:

是的,因双方有出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万分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3 16:53
约定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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