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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未严格按照校规下发处分决定

浙江-宁波 01-23 13:10  悬赏 20  发布者:阿萨姆伯爵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本次数学期末考试过程中,将抄有两条数学公式的字典带入考场,本人原以为学生有权利自带数学公式,当然这不是重点。
当学校在定性这件事情的时候,把本事件定义为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学校的校规,疑似相关的规定有两条:

1. 任何会带来学术优势的不正当的活动和行为都可被定义为学术不端;
2. 任何携带违禁书本(包括数学表格),手稿,任何形式的纸张,违禁电子产品(包括手机)或是任何违禁信息源的行为都是学术不端行为;
但在试卷的封面印有:字典在一种情况下是允许带入的,那些母语不是英文的学生,只要考试科目本身不是这两门语言中的任何一种,学生可以利用标准字典作为母语与英语之间的翻译工具。专业的学科翻译字典也是不被允许的。

本人不是为自己的学术不端行为开脱,之前真不知道不可以自带公式,如果知道绝不会带。
但在事件定性时希望就事论事,学校对事件的定性应该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
根据本人的理解:从第一条看,那两条公式在考试中并没有用,所以并未带来学术优势。关于我的行为是否不正当,根据第二条规定。我未携带其他任何书本纸张以及电子产品,上下随意排列的两条数学公式也不能定义为数学表格(表格的定义应该至少要有一个表格吧)。而抄写在字典(公共出版物)上的任何内容,并不能定义为手稿,而应该是笔记或是标注,因为本人并非字典的作者。
然后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写有笔记的字典理论上是否可以被定义为违禁信息源?根据试卷首页的内容,对本人来说字典是合法信息源,而我虽然在字典上记录的一点点笔记,但是那条关于带入字典的规定并没有对于字典上哪些具体的内容是合法信息或是该字典在何种情况下会失去合法信息源资格的补充条款,所以理论上,我的带有笔记的字典依然可以被定义为合法信息源。也就是说我带字典的行为本身也并不能定义为不当行为和活动。
所以,综上所述,我的带入含有公式的字典的行为并不能构成学术不当。

本人知道各位律师很忙,这种小事情找你们有点小题大做,而且给人感觉我好像就是在作弊。但我只希望就事论事,这种事情在理论上,学校到底有没有权利把我的事件定义为学术不当行为并给与处分?
这很重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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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3 15:22
如果规定不能带字典,那你肯定违规。
追问:

您好,谢谢回答。
按照规定我是可以带字典的,只是我认为在带字典的规定里并没有对于字典上哪些具体的内容是合法信息或是该字典在何种情况下会失去合法信息源资格的补充条款,所以理论上,我的带有笔记的字典依然可以被定义为合法信息源。也就是说我带字典的行为本身也并不能定义为不当行为和活动。我这样的理解有道理吗?

回答:

如在字典上写的东西,就算违规,如有异议可找学校领导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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