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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面转让的纠纷,请襄助

四川-南充 09-01 13:31  悬赏 10  发布者:enll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1年8月26日花了3.5万从王某手上接手一件门面,该门面还有1年零4个月到期,但是租金还剩4个月,因为王某与房东签定的是三年合同,房租每年缴一次,该门面房东与王某签定的合同规定不允许转让,并且只能经营空调,电器(注:王某接手后一直经营空调,电器生意),我与王某谈合同的时候,王某也告诉我了,但是他对我说,我和他私下对房东说是我和王某合作开的服装店,不要说是王某转让给我的.让王某给房东打电话说我和王某合作做服装生意.2011年9月1日的时候我正式开始接手并开始装修门面,房东突然到场,停止我们装修门面,说王某违反合同要收回门面.王某告诉我让我继续装修,房东有事找王某.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在这件事情中,我处于什么位置..我是否有权利要回我交给王某的3.5万元转让费...9月1日装修之前破坏了王某以前的装修我是否该负责.感谢各位帮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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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1 13:42
答:1、你是次承租人,你的损失只能向二房东主张;2、你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3、房东不准转租,可以二房东违约为由,解除合同;3、房东与你没有合同关系,可以所有权为由,收回房屋。
追问:

我是否有权利要回我交给王某的3.5万元转让费...9月1日装修之前破坏了王某以前的装修我是否该负责

回答:

答:有权;与二房东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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