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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产品质量问题

江苏-泰州 01-25 16:19  悬赏 0  发布者:孙小小珉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兴化电视台看到一则广告电热水龙台,地址在本地。然购买使用了一段时间在使用途中该产品突然爆炸导致眼睛上的血管爆烈,由于受害人不懂法,去店里找老板,老板不在店是该店营业员接待说是同意赔偿受害人100元同时让受害人写下收取100元后事故自行承担的字条(由于不识字加上眼睛看不见)字条由其他人代写但是受害人按了手印,还将当时购买的发票收走,当日下午受害人由于疼痛难忍再次找到该店,该店老板出面说是同意带受害人进行救医并答应让受害人将100元退回再将当时代写的字条退还于受害人,现在100元已退回但字条老板并为给受害人(与当时承诺的随时随地退还)不符,所承诺的购买发票及字条也不同意还予受害人!!!请问有什么办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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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5 21:00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对产品进行质量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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