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山东-青岛 09-02 16:09  悬赏 5  发布者:z20053……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2010年2月11号在青岛现代船厂受工伤,2010年7月26日辞职,在辞职之前已经被认定工伤且伤残鉴定为十级,最近刚看到《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规定,我这种十级伤残的再辞职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因为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且用人单位也没有提到相关规定,所以到现在辞职已经一年多了才知道,之后与用人单位进行过沟通他们回复说间隔时间太长不给办理了,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的话能成功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2 16:27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仲裁机构。
回复时间: 2011-09-02 17:10
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看看能否有补救措施
回复时间: 2011-09-05 09:45
为了更好地为你解答,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1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