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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对农村自留地的继承及处置

 09-12 14:49  悬赏 10  发布者:liangd……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4)
奶奶(农业户口)的一块自留地,生前口头表示让我母亲继承。在我们家乡,自留地不同于承包地,是不上土地证的。这些年来,这块地一直由我母亲管理使用,但我们一家人包括我母亲都是非农业户口,我想问问:
1我母亲继承奶奶的自留地是否合法有效?
2我们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在这块地上自建房?
3这块地若是被政府征用,我们可以获得哪些收益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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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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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9月12日 16时41分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本案你所提及的自留地继承实际上是指自留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自留地的使用权不属于农民个人财产,而是“特殊的集体所有的财产”。因为自留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即不可以继承。  
     据此,1、你母亲不能继承奶奶的自留地。 
           2、也不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在这块地上自建房。“自留地”还不如建有房屋“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也不能继承,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实际上对宅基地的继承。
           3、这块地若是被政府征用,根据现有的法律还你们不可以获得收益或赔偿。
           另外,我认为国家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必须对物权法有关农村宅基地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对分析结果有些遗憾,但还是很感谢你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2 16:13
你母亲并不是你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以你所说的情况应该算是遗赠。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自留地如果在土地利用现状图标示为农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才能申请建房;如果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示为建设用地,可以直接申请建房。关于自留地的征用补偿问题你可到当地国土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9-12 17:1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9-15 16:15
朱律师回答的很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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