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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黑龙江-哈尔滨 09-06 20:58  悬赏 5  发布者:tTh5199 回答:(1)
我们刚刚聘用了一名注册工程师,并且一次性付清了三年的费用,但是到省建设厅申报的时候,被告知该注册师已经在别的企业注册过了。因此我公司欲与该注册师解除合同,偿还已付工资,且赔偿由此产生的路费、餐饮费及其他损失费。但由于签订的协议中并没有详细规定损失该有谁承担,不知道我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其他费用,如果工程师不同意,是否可以以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如果通过仲裁我方的胜算大吗,会赔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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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7 09:30
与你方聘用的工程师在聘用过程中并未如实告知你方其已在他方注册事宜。因此,你方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的费用并由对方承担因此支付的各项合理支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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