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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及驾驶员的责任!

安徽-淮北 09-07 04:55  悬赏 30  发布者:ahhbwq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好!昨天我和同事中午在一起吃饭,酒后,同事把我送到家,我让他把车开走(注意:是我让他开车的,我是车主),同事有驾照,但喝酒了,我知道这一点,曾问他:“你喝酒了,能开车吗?”,他回答:没事。车开出去不久,他打电话给我说出了事故,碰到人了。他把车开到附近的地点停好,人跑了!后我找到他,投案报警!目前伤者还在昏迷状态,救活的希望不大(但已超过24小时)。请问我和同事分别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我负连带责任,责任的比例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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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7 06:04
你的同事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对于事故你没有直接责任,你只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9-07 06:32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认定,问律师不算数的
回复时间: 2011-09-07 07:35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1-09-07 08:30
1、如果同事属于喝酒醉驾的话,就要负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是醉驾,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部分,由同事承担。
2、由于你是车主,知道同事喝酒,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例要少,可以和同事协商解决。
——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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