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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

安徽-芜湖 02-15 17: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去外地打工1年半,我起诉离婚!法院以对方在外地为理由,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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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5 17:20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向你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追问:

法院需要出具她离家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哪里开这个证明呢?

回答:

社区居委会可以,具体请咨询当地法院。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2-15 17:27
建议就近找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2-15 20:28
可以来电或来所细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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