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工商税务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陈建新  郝廷玉  吴亮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逃税的关系人,法律依据什么条款去制裁,有什么样的后果?是刑法201条么?

广东-珠海 09-18 09:24  悬赏 15  发布者:ge10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一家外企,我们有一些产品销售时是不开发票的,我们老板准备借用我的账户去接受这些款项,一年预计有人名币100万左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8 09:49
涉嫌逃税
回复时间: 2009-09-18 09:55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罪。(是刑法第201条)
一般如果税务局查到的话会先要你们补缴,可能还有罚款和滞纳金;如果拒不补缴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
回复时间: 2009-09-18 10:53
建议不要用你的账户,这个涉嫌偷税偷税,到时候你就是共犯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山东聊城
北京海淀区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8874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5889
浙江 杭州
人气:96092
陕西 西安
人气:116045
山东 聊城
人气:21068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42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