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公司清算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申维丰  孙志军  李晓航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辞职与工资结算

江苏-苏州 02-21 12:21  悬赏 0  发布者:试水流年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5年12月14入职实习,今天2016年2月20我去找公司辞职,公司说我前俩天转正(我之前并没有接到通知)不能立即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才能辞,不然视作自离,放弃之前1月加班费和这个月工资,是这样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1 13:19
工资必须支付的,若试用期已过,确实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协商不成可以去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283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9
江苏 无锡
人气:5124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82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