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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卖了又买房的问题

山东-泰安 09-17 13:33  悬赏 15  发布者:fly369 给我留言  回答:(3)
婚前男方交款16000元分到福利房,婚后房改夫妻共同出资8000元买下产权办理房产证,两年前这套房子卖了220000元之后又加上其他共同财产买了套期房,已签合同,现在这套期房还未交工已升值很多,现在离婚,请问这套期房可以算作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还是需要减出220000之后才算共同财产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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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18 08:25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可减一部分,但没有那么多,因为之前那套房改房售房款还有一部分归女方。
回复时间: 2011-09-17 17:28
你好,你的问题是我面对的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分析如下:第一套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至于你婚后的出资行为并不能说明你已经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所以只能说你替你丈夫支付了部分款而已,你们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第二个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你的所有权部分不如你丈夫的多。
追问:

那么第二套里面属于平分的部分是多少呢?是不是扣除婚前卖房款之后的就是共同财产呢?谢谢!

回答:

你好,第二个房屋使不能平分的,因为你丈夫所有权份额更大,你怎么能均分呢

回复时间: 2011-09-18 10:26
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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