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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开应不应该补偿企业损失

甘肃-白银 09-20 13:59  悬赏 0  发布者:54505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所经营的茶楼有个员工A在六月份口头提出辞职,因缺人和他协商后暂时在茶楼正常工作,相处愉快,后"在九月三号,因其一同事B由于工作期间吃东西,并连带给这个员A和另一员工C也吃了,且我多人暗示未改,严重影响了茶楼的企业形象,为警示大家,根据茶楼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对员工B进行'罚款决定'',在宣布决定时",员工A与员工C出于复杂的心理和目的出头为员工B辩解,我只是讲道理,并未与他俩发生争执,后俩人当场离开茶楼,表示不干了,我未做挽留,任由他俩离开,因同时走了两名员工,人员倒不开手,无法正常排班,对茶楼的正常运行产生了影响.九月十九日晚,员工A跑来索要八月份的工资(我们是九月十五日发八月份工资),麻烦帮我想想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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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0 15:02
你好,你应该正常给人家发放工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在我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或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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