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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有新年假未休,工作原因离开,能要求原单位以工资的形式补吗?

 09-21 16:39  悬赏 0  发布者:187187……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1)
我在一家派出的单位任职,委派合同中有规定每年有带薪年假,由于工作忙未休。离开前已经申请,但时间紧又未休成,和原单位沟通,总是拖。现在原单位以不在本单位等理由推辞不给,请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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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21日 16时56分
1、如果超过一年的年休假,无法得到支持。
2、一年以内的,你可以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你的日工资,再乘以2,即为你要求的年休假工资。
3、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越拖权利越拖没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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