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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咨询

贵州-铜仁 03-02 14:23  悬赏 0  发布者:hyt_to…… 给我留言  回答:(2)
争议地:
土地下户时,此处是荒山。1993年左右由茶叶公司承包种茶;2003年左右,茶叶公司倒闭,由县政府组建茶办接管,争议地也由本村一农户(A)承包。
争议地里我家的地与同村同组另一农户家(B)的地相邻,全部都被承包种茶。期间,本村另一农户死亡,他在另外一个坡上也有一块地被承包种茶,因无子嗣,据时任村干部说,当时将这块地平均分给我们组,每户2亩。

争议:
年前11份左右,我家的地因需要部分转让,故约农户B协同村委会一起确定了界址,达成口头协议,未立字据。界址确定后,我家的地转让了一部分,转让后,受让人开始动工建自住房;但建了一部分时,农户B突然对受让人口头警告,说那是他家的地。因同是本地人,受让人便要求我们去跟农户B协调。
协调时,农户B要求在原口头协商的界址外再加160平米,因知农户B已2次用这种手段获得利益(如协商不成,我们需要给受让人作出赔偿),是个很麻烦的人,我们便尝试让步再给他80平米,但农户B未同意。
之后我们两家开始争吵。
从茶地承包户(农户A)那拿到2012年当年各农户领取茶地承包费用的表格复印件,表里显示,我家的茶地总共是19.8亩,农户B家的茶地总共是8亩,分别都有签名和手印;共同减去后分得的另外一个坡上的2亩地,争议地块我家的地应该是17.8亩,农户B家的地应该是6亩。第一次确定界址时,未请专业测量人员,是我们双方共同测量,当时的测量结果是我家的地是18亩(多了0.2亩),农户B家的地是8亩(多了2亩)。
现在,农户B擅自移动了第一次协商时达成的界址,已不止160平米,目测在原界址之外再圈达1亩左右的地,且不顾任何事实证据,声称他家光在争议地块的地就有9亩,如再加上后分得的另一个坡上的2亩,总共达11亩,而从茶叶承包户(农户A)那获得的证据明确显示,他家的地连同后分得的另一个坡上的2亩地,总共也只有8亩。
2月29日,村委会连同驻村干部再次出面协调,农户B拒绝前往协商。
茶地承包户(农户A)也因茶地(另外一处)在打官司之中,大部分证据已移交法院,目前只能拿到2012年当年各农户领取茶地承包费用的表格复印件。
通过我们单方让步,对方会得寸进尺,问题会没完没了,我们打算诉诸法律,已初步咨询律师,说需要先做确权。兼听则明,想多听听各方意见,另外,也想问问打官司能不能要求赔偿、最多能要求多少赔偿及从现在起该如何收集证据?还有确权程序该怎么走?如果全权委托律师代理,费用大概是多少?
我们这的地1亩大概16万左右。
对方从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仅仅是嘴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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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2 15:0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先确权,然后再提起侵权之诉,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这样才清楚和全面的,如需,可来电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3-03 13:24
可以要求乡政府解决,解决不成,提起诉讼。
追问:

前2天对方在我家的地里种果树,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对我家有什么影响吗?案子目前正在等乡政府处理阶段

回答:

有争议的土地上是禁止双方进行利益的,涉嫌侵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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