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牛彩红  于洋  吴亮  王林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提出和我终止劳动合同

江苏 09-29 15:53  悬赏 0  发布者:mxyth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外企的兼职工会主席,是经过上级工会批准的,现公司遇到困难,要精减人员,公司未经和我协商,要和我终止合同,我现在任期内,这违反工会法的第几条,公司需要给多少底线的经济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9 16:47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追问:

谢谢吴律师的回答,现公司已给我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我觉得继续留下来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心灵已经受到伤害,继续留下来,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所以我也决定跟公司方解除合同,后续我应该以工会法的第几条来跟公司谈补偿金,也就是补偿底线是多少?现公司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为由跟我解除合同,但公司还在招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第几条?

回答:

公司违反解除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谢谢吴律师的回复,能按“工会法”第五十二条来赔偿吗,也就是年收入的2倍,我现在在这家公司工作了9年6个多月,你说的2倍是20个月的薪水吗?

回答:

你不能按《工会法》第五十二条来赔偿,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来支持你的要求。
你工作了9年6个多月,你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10个月工资,赔偿金即为20个月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辽宁沈阳
北京海淀区
河北承德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广东广州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2254
江苏 南京
人气:14524
辽宁 沈阳
人气:2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5192
浙江 杭州
人气:102902
河北 承德
人气:1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