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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大律师对上次问题的回复。现在房屋已经过户,但是影响了上家的置换

上海 03-12 15:3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感谢各位大律师对上次问题的回复。现在房屋已经过户,但是影响了上家的置换。具体情况是我与上家年前商量推迟过户,不能影响他3月15日的过户,于是以3月15日为最终节点倒推加急办理我之前的房产过户,并且提供20万元借款,尽管口头商议,但是中介公司多人参与可证明。到3月2号他突然告知他的上家强烈要求按合同规定的3月10号必须过户,由于他害怕他上家毁约,于5号在他卖给我的房子没有去除其名字的情况下审稅,当10号过户时审出两套房,这样就多缴纳2%的契税,而且评估价格也由171万升到210万,现在他想我承担多出的税费,请问各位大律师,我是否有这义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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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2 15:36
这是可以拒绝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6-03-12 15:31
没有这个义务
回复时间: 2016-03-12 16:30
1、如你所述,不是你的原因所致,你没有义务承担。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3-12 17:40
1、这个审税多出来的支出,完全系你的卖方没有把握好时间导致,与你方没有关系。

2、你没有义务承担,可以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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