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仁红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二房东不具备转租资格向我租赁房屋

北京-丰台区 03-15 09:38  悬赏 20  发布者:iceboy……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5年十一期间,我通过58同城发现了位于西局的一处房源,拨通电话后,通过与一男子(步雪宇18310649100/15846037848)交谈约次日上午8点后看房,他告知我到大井。
次日上午我来到大井地铁站联系步某看房,他带着我看了位于丰台区丰体南路丰体时代小区2号楼0201室的房子,得知他也是刚整租来的房子,租期两年,准备转租。看我存在疑虑说可以给我看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通过交流得知同为黑龙江老乡,于是我戒备心降低了些,很快与步某签订了合同,承租了室内的客厅隔断,租金每月1500元,押一付三,缴纳一年的垃圾清运费365元,一年网费300元。合同期限一年。第一次租用期间为2015年10月7日到2016年1月7日,但是步某声称第二次需要提前一个月缴纳房租(事后得知他此举是为了提前拿到钱交给房东租金),于是2015年12月7日前,我又缴纳了第二次房租4500元,续租后,租期到2016年4月7日。2015年12月下旬,因天气转冷,隔断间与阳台连通,阳台玻璃隔冷效果不佳(租房的时候步某声称房子集体供暖很暖),我提出退租。步某承诺再次转租成功后退还我剩余租金及押金,声称“一分不差”。
2016年1月末,收到该房同租户邓某(步某在对邓某租房的时候声称房子是他姑姑的,他姑姑回东北了,暂时看不了房产证)消息,称真房东发现了步某转租,要求邓某搬出。至此,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步某在与房东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步某是二房东,且不允许步某转租。基于此,我先步某提出退租要求,因为他不能转租,缺租给我们,在合同签订之时,他提供的信息就不真实,根据合同成立条件“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我与步某的协商一致是基于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的基础之上。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而步某的行为我认为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根据法律描述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欺骗他人的方法包括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目的是为了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步某的行为恰是隐瞒真实情况致使我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基于此,因我申请退还我并未租住期间(1月1日-4月7日)的房租4850元,押金1500元,网费200元,垃圾清运费270元,共计人民币6820元。
请问我的请求能否被支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5 10:09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3-15 10:16
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2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