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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雇的赔偿问题

广东-东莞 10-04 14:08  悬赏 5  发布者:ubm527 回答:(3)
我从2011年6月23日开始在公司上班,到2011年7月1号签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到2011年9月26日下午正在上班时,被通知说不用上班了,工资到27号下午才给,请问下这种情况需要补偿我多少工资,还有就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我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啊?如果需要请问下我在劳动法哪条里面可以查到,谢谢各位大哥,大姐帮忙为我解答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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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4 14:16
违法辞退,你应支付每工作1年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你实际工资才3个月,可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公司无需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回复时间: 2011-10-04 17:30
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10-04 19:34
可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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