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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深圳 10-07 04:02  悬赏 25  发布者:rexche…… 给我留言  回答:(12)
在家具城的一家商家买家具,签下销售合同,合同上背面附有家具城的合同条款,条款上说明7天内非质量问题可退换,正面另有条款内容补充,其中一条商家手写“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字样。请问两者间存在抵触,签订后应遵循哪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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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7 13:52
前一条,因是格式条款,按有利于买家原则解释
回复时间: 2011-10-07 05:5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0-07 07:30
以你自己的理解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7 07:4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0-07 07:55
1,应以补充内容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7 10:42
以前者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7 11:01
你好,按照你的理解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7 14:09
依格式条款来理解,即说明7天内非质量问题可退换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7 22:04
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按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解释.
回复时间: 2011-10-08 16:45
既然是家具城,应当一视同仁,应当以背面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0-08 17:38
手写内容对格式内容作出更改的,应以手写内容为准。
我的补充: 2011-10-08 17:42
手写内容相当于对相应格式条款作出变更,你在合同上签字,视为你认可上述内容,在变更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有效,所以应按变更后内容履行。
回复时间: 2011-10-10 10:20
以手写的为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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