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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

重庆-沙坪坝 03-19 12:26  悬赏 10  发布者:313328……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想就接房物业费和未收到接房通知的问题咨询下老师。合同接房时间是2013年10月,过了时间迟迟没有通知,我就去看是什么情况,去后门窗都还未安装,同时也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以为还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就没有通知接房。过了几个月由于心切,又去看房,这次门窗都安装了,同时也列出了一些质量问题(单子被物业弄丢了,抵赖说根本就没有)。后再次去看房时,又发现了些重大质量问题,目前已整改加固了。到目前我们想去接房了,可物业要收取我们合同接房时间至今的物业服务费,请问这个合理吗?另一个问题是,我们一直没有接到开发商的接房通知也没有收到开发商邮寄的EMS快件和电话,后经查实开发商把我的电话号码录入错误(购房合同的号码是正确的,有证据)。就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我那些正当权益?希望律师指条明路!感激不尽!   

问题补充:
昨天叫去协调,说可以免除2014年7月到2014年12月得物业费,因为这段时间是楼板整改加固阶段,但是我在提出楼板问题之前也提出国别的整改意见,她说找不到以前的记录了,说不清楚是好久提出的。但是有一张意见上第一句是“阳台裂缝整改不满意”,有这句话她是否就可以否认之前就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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