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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责任认定和该承担的费用

江苏-常州 03-30 21:19  悬赏 20  发布者:olllxl……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好,向大家咨询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该承担的费用。

事故地点:小区商铺与绿化带中间道路,地上没有交通标识线

当事人:自行车主(本人)26周岁&自行车主14岁,女孩,学生

事故简述:晚上8点,电动车由东往西,靠路右侧行驶,自行车由西往东,靠路左侧与电动车相向行驶,在我们行径路线之间有2个行人由西往东靠道路右侧行走。本人为避让迎面走来的行人,往道路左侧行驶,此时才发现紧跟行人后面的自行车,自行车正在从其行驶方向右侧超越行人,与本人在路中央相撞。事故发生之后,本人联系自行车主父母到现场并报警,双方到医院拍片均无大碍。交警到现场量测电动车在道路中央略偏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无明显刹车横。

咨询问题:双方想私下解决,涉及问题有二
         1.此次事故中双方责任认定
         2.此次事故中所涉及费用如何承担(费用包括自行车主医药费200元+裤子破损150元+自行车400元(车主不打算修,想换新)+营养补贴200元;本人医药费150元+电动车修理费300元)

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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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30 23:12
您好,情况复杂,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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