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待岗规定是否合理

黑龙江-哈尔滨 04-01 16:58  悬赏 0  发布者:啦啦啦-1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公司原因,人力找我谈话,说我的岗位取消了,并通知我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找寻新的工作岗位,给合同筹工资,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基本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我的工资标准为5000/月,现在人力要求我全天8小时在公司待岗,每天早晚打卡,中间还需签到两次,要求我签订待岗协议,在待岗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待岗协议中只有对员工的各项要求,并没有明确写明公司该履行的义务及待岗期限,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1 17:17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4-01 17:03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高律师您好,请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现在的情况是人力找我谈过话,只有一张谈话记录,还有张人力要求我签的待岗协议,这个待岗协议我没有签字,拍了张照片,目前我每天正常打卡上下班,但从这月开始,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发放,然后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要从我基本工资里扣除,请问这样合理吗?人力跟我说给我一个月时间找岗,请问过了这一个月以后,人力有权解除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