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自动离职

广东-广州 10-19 12:18  悬赏 0  发布者:水上的风筝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是这样的,我想辞职,并于一周前提出申请。现在部门领导已经同意我可以走人离开了,并已经签字盖章,另外,该交接的工作我也已经交接完毕。可是人力资源部却不同意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她要求我还要继续上班,等一个月期满了,才可以给我解除合同。但是我想快一点走人,请问我该怎么办?假如我自动离职,不来上班,是不是按旷工处理,那么,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单位会给我开解除合同的证明、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08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27 08:3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河南信阳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江苏淮安
河南周口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6393
河南 信阳
人气:195953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83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3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63
湖南 长沙
人气:5465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