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亮  王林  高宏图  王皓  
该问题已关闭

工伤待遇

上海-嘉定区 10-19 23:15  悬赏 15  发布者:despai…… 给我留言  回答:(6)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这法律法规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理解的:我是八级伤残,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2万元之后。我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请律师们指点。在此谢谢大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9 23:29
5.2万? 你交的是综合保险吧?  如果是,这个赔偿是一次性的,已经包括了所有项目,不再有其他赔偿。
如果是上海市本地员工,计算方法另有不同。上面那个法规不适用外来从业人员。
回复时间: 2009-10-20 08:50
不是这样的

这个是交城镇保险的规定

就你所说的5.2万,是外来人员缴纳综合保险的赔偿金额。
回复时间: 2009-10-20 14:19
聘请律师,即时诉讼,具体计算有律师负责。
回复时间: 2009-10-20 14:51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10-20 17:08
你如果是外地户籍,则只有5.2万元,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09-10-20 18:18
你没有这笔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嘉兴
人气:9452
河北 保定
人气:428896
浙江 杭州
人气:10265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7597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9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52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