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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赔偿问题

 04-10 11:24  悬赏 0  发布者:北极星11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阿克苏 回答:(3)
我甲方房屋出租给乙方开民食堂,在其装修期间,引发火灾,致使房屋烧毁300余平米,其一县消防科草草处理,认为只有15平米着火点,其余不予承认赔偿于我甲方,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 其二赔偿我甲方超过一万元以上将受到10%罚款,这不是坑人吗?所谓的为人民服务都服务到哪去了?是怕摊上事还是想说我甲方是法盲?请问律师意见及见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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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2时27分
你的损失需要评估,建议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评估。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0 11:34
建议你收集证据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4-10 16:16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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