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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北京 10-24 21:59  悬赏 10  发布者:longso……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家要打井,先问了一朋友知道有谁会打井,然后朋友就介绍了两个人,这两人自称打了很多井,是自己的老本行,然后才让他们两人打的,我们事先约定好了,200元打一米包给他们打的,他们断断续续地打,总共打了十几天,前天,(10月21日)下午,他们早早地就来了,他们以前一直都是用簸箕装泥的,那天,井快弄好了,差不多有9米深吧,里下就渗出水来,就用水泵抽水,他们为了方便就用桶子,当时我还不在家(因为不知道他们会来的这么早),桶子是在我家拿的,(拿桶子根本就没和我打招呼,在我家找了一个桶拿去用了,更不是我提供的)。然而在用桶子提了三桶还是四桶时,我就回来了,看见上面的人正在拉桶子,这是桶子和抽水泵的电线搅在一起,正在准备把两者分开是,我就发现桶子柄慢慢的变直,我刚喊出桶柄直了,说时迟那时快,桶子就掉了下去,正好砸中井下人的头部,然后在上面放人下去把他拉上来,立即打了120,救护车不久就来了,拉到医院抢救了50多分钟后医生宣布其死亡。
   死者村里的干部,村委的干部都来了,他们提出下拿5万元,他们把尸体先拉回去,然后等死者的哥哥回来处理。

死者情况:38岁,农村户口,单身,无儿无女,近亲有一母亲,和一个哥哥。

昨天他们来协商后事,提出要26万元的赔偿。

我也曾打听过法院的人,他们说:如果是将打井这个工程包给对方(依据是200元1米的价格,不管他们打多少天),那么我和他们的就应该是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就无赔偿的责任,但有补偿对方的义务。如果是雇佣关系,那就是雇主要负主要责任,但是死者和上面的那个合伙人都应该负责任,毕竟他们都有过失,而且赔偿的总额也不会超过20万元,如果是这样,所以这赔偿金额是三方出的。

不知道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我想问两个问题:
1、我们这种情况时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2、如果我们有责任,我们大概要赔偿多少钱。

我心里也好有一个底,麻烦你了,耽误你的时间。
问题补充:
地点填错了,应该是江西  鄱阳  田畈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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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4 22:04
你挑点干的说,挑骨头说。
回复时间: 2011-10-24 22:08
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如果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4 22:10
答: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定做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本事故是个意外。
回复时间: 2011-10-24 22:16
至于是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要看证据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标准来计算并且责任不同给付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1-10-24 23:00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你们之间关系的性质。然后才能确定责任的分担。
回复时间: 2011-10-25 07:16
如果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5 07:40
是个争议问题
回复时间: 2011-10-25 08:08
应属于合同关系,如果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5 09:23
1,你们之间的属于合同关系,加工承揽合同
2,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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