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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有说明合同到期时间, 住户拒绝搬走或索赔

北京-宣武区 10-21 17:43  悬赏 20  发布者:sl223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是房主,和租房人签订了一个协议或者说是合同,其中一条是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或拆迁自动解除合同, 但是没有具体写合同结束时间,这个住户的房租是交付到今年12月底的,我已经提前2个半月通知他房子不租了,但是他说搬家行,但是要赔偿5000元(每个月的房租是550元), 我想问:
1)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2)我是否必须给他补偿,如果他不搬家我应当怎么办, 由于租金是半年一交的,只到今年年底, 到时间后我可以收房么,他已经住了2年了
3)这种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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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1 18:13
1、合同只要没有违法之处,应为有效。
2、由于合同中未约定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搬离,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提前通知对方。
3、你无需给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0-21 20:54
你好。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属于不定期合同。对此,你可以提出终止合同,但是需要提前通知、保存相关证据。如果他仍然拒不搬出的话,你就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搬离
回复时间: 2009-10-22 06:45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属于不定期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0-22 07:15
根据合同具体约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09-10-22 08:39
不定期租赁,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0-22 09:51
1、合同有效。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依照合同法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一般法律实践中,多以一个月为标准。目前你已提前2个半月提出,符合终止合同的要求,但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
3、无需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赔偿。
4、如承租人到期仍不搬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诉讼方式时间较长,且执行难度比较大。建议通过自力救济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0-22 10:13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不用给他补偿,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0:50
有效,不定期租赁,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09-10-22 17:03
以上律师都说得很清楚了,我就不用重复了吧!
回复时间: 2009-10-23 13:15
合同有效,是不定期租赁。可以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让其搬出,终止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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