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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是否可拿货款当成工资逃走?

浙江-金华 10-28 16:19  悬赏 0  发布者:yang1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现在遇到一个工资问题。员工提出离职,相关负责人(除总经理)均已批准,但待1个月后去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同意办理,员工只能继续上班。有1天,该员工拿走2680元的货款出去提货,他趁机拿走属于自己工资的那部分1630元,就这样离开了公司。请问这构成犯罪吗?如果公司向公安局报案的话,携公款5000元以下逃跑,会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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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28 16:21
不构成犯罪,对待这种无德的公司就要采取非常手段。
回复时间: 2011-10-28 16:32
不构成犯罪。5000元以下不会案
追问:

公司向派出所/公安局报案,对此员工没有任何后果吗

回答:

民事纠纷,员工可扣回工资,公安局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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