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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屋赠予行为有效吗?

江苏-无锡 11-04 14:37  悬赏 0  发布者:铁杆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老家有两间房的产权人是我和大弟的名字,平时由小弟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有天,小弟拿着事先打印关于向小弟赠予两间房的文书,要我和大弟签名并写上身份证号,我和大弟以为反正是旧房了,就照办了.后小弟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该赠予行为未经公证,房管部门答复"原产权人必需到场,出示身份证件等",故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现该房拆迁,小弟的早先行为显然是想多占回迁房厔.当初我和大弟不明小弟的心机.请问,未经公证和变更产权登记的,这种赠予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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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16:42
无权处分,赠与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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