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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合法吗?

甘肃-定西 11-05 07:56  悬赏 0  发布者:ltlbla……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是一名中国电信的员工,于1992年参加工作,在单位工作期间,我单位将个人发展的业务(固定电话、宽带、小灵通、天翼手机等)以及个人包区的业务(固定电话、宽带、小灵通、天翼手机等)未缴纳通信费用的,由职工来承担,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这样是不是属于企业危机转嫁?
另外,自2009年1月---9月我总共垫进去欠费达35000元多元,而我的工资等收入一共只有14000元左右,现在,我已经无力垫付,而单位又要求必须要垫付,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通过法律来要求单位不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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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5 11:37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1-06 10:53
公司的做法违法
回复时间: 2009-11-07 09:51
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客户欠费应以公司的名义追索,你本人如没有过错则不能由你个人承担责任。打13919031534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宋永强律师为你提供详细咨询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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