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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签三方想毁约

 05-05 15:15  悬赏 10  发布者:cauc14……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咸阳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由于我考上研究生,现在不想去已签的那家公司,学校让我从公司拿一份解约函,我打电话过去,人家让我交违约金5000,我该怎么办?急求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5时38分
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并且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你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19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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