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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违约金问题

广东-惠州 11-07 18:29  悬赏 20  发布者:caca 给我留言  回答:(3)
8月20日我租了单间公寓,押了两个月的租金,我想11月07日不租,那么就是违约,所以我就想在11月的20日不交房租,因超过10天不交租的话,由于承租人违约,而出租人就可以没收承租人的两个月租金,并不让承租人继续承租,若是这样的话,承租人之前所欠下的水电费是否由出租人支付(也就是在两个月租金里扣?)

注明:承租人只支付过9月20日前的电水费,其它所欠下的水电费是否由出租人而出(也就是在两个月押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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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7 19:13
人为制造的违约,难以获得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1-07 20:41
水电费应当由承租人支付。
回复时间: 2009-11-09 10:44
水电费由承租人自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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