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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紧急求助:劳动纠纷

 11-08 13:49  悬赏 0  发布者:胥国军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2)
1.公司在杭州滨江区,11月15日要搬到萧山所前镇.至今未出任何书面通知(仅仅搞了个意想征询表,因为当时职务在身,我填写是愿意去;),请问现在我们员工不想跟过去,该怎么办(能否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搬迁前后将更改厂名;目前我被公司无辜罢免职务,并扣除40%绩效考核工资(此处能否以克扣工资申请仲裁?).
3.在该公司已经工作满7年;第1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第2次04年至07年已满;目前与公司签定的第3次劳动合同,07年9月份至2010年10月底;如果公司搬迁,并更改厂名,我可以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4.当时合同规定了从事的岗位,目前已经被无辜罢免,按公司的说法是更换岗位;但是已经半个月过去,目前还没落实到底安排什么岗位给我.这个能不构成为公司违约的条件?
问题补充:
请各位路过的人心人事帮帮忙啊!能具体点的请尽量具体点!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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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09日 09时04分
可以通过仲裁获得相应的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8 14:28
可以申请仲裁,因为事项较多,建议和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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