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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段氏永信地产吃购房差价

广东-珠海 11-08 17:39  悬赏 10  发布者:zhaok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通过中介段氏永信地产购买二手房,中介段氏永信地产单独与我签合同,房价42万,购房其他费用共14993元(包括:中介代理费8000元,评估费200元,契税4200元,房地产权证93元,按揭手续费600元,印花税5元。手续办理完毕后多退少补)。并在合同的最后手写付加条件:乙方同意我公司向我的评估所评估过税。
    中介段氏永信地产他们不让我与业主签三方合同。42万房价以及购房其他费用15000元,要求我们直接交中介段氏永信地产。
    我们收到新房产证后发现:中介段氏永信地产单独与业主也签了合同,房价38万,并在合同的最后手写付加条件:该业主的价格是实收价格,成交后给代理费5000元,高出部份为乙方(中介段氏永信地产朝阳分部为乙方)的交易税费和中介的代理费。
    业主收到的房款只有38万,也就是说中介段氏永信地产吃了我的购房差价4万。
    请问:中介段氏永信地产这样的行为有无违法?违那个法?这4万元我还能拿回来吗?用什么办法才能拿回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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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8 19:20
可能有公正授权委托书。
回复时间: 2009-11-09 10:41
可以向房地产中介管理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09-11-09 11:53
此做法涉及到卖方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只要卖方同意,则中介不存在违法。
出售底价涉及原业主的利益和商业秘密,中介作为原业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义务将委托人的出售底价向买主披露,否则会有损原业主的利益,故中介未向买主披露原业主的出售底价不构成欺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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