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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05-10 14:46  悬赏 5  发布者:newlea……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4)
我是2016年1月16日在工作中受伤,三踝骨折,保守治疗,住院至2016年3月11日,医药费公司支付,家人请假照顾,公司未支付任何护理及营养费用,住院期间已进行工伤备案,公司正常发放工资,现在脚未完全恢复,走路很瘸,长站疼痛,公司催促上班,现在已经上班一周。4月12日进行了伤残鉴定,等待结果。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低于我的实际工资,对后面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可能会有影响吗?住院期间护理费及营养费应该怎样计算?三踝骨折受伤将影响终身,公司是否就后期问题应支付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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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4时48分
你好,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住院情况等确定,可以把病历带来我看看,可以估算。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追问:

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已经认定为工伤,保守估计伤残鉴定为十级,在等待结果。请问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护理费以及交通食宿费应该怎样计算?

回答:

你好,伙食补助只是给病人的。按照国家机关出差伙食标准支付。陪护费就是护理费,如果请护工就是实际的花费,如果是家人陪护,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没工作的参照住院地职工平均工资给付。详情你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

李律师,我是周六上班去查看现场,电梯旁边施工单位运输材料的斗车放置不当且无人看管,忽然倒塌导致的工伤,请问,除了公司申报的工伤,我是否可以主张向施工单位索赔?谢谢

回答:

你好,可以主张试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0 14:49
你好,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地区等计算。
回复时间: 2016-05-10 14:54
您好,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6-05-10 17:16
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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