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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

上海 11-16 22:06  悬赏 10  发布者:jiashi……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合同有附加协议,其中有“给同行业公司提供咨询与服务要赔偿公司35万元”这个属于竞业限制条款吗?但是合同上没有写“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上只有岗位工资与周六加班工资,没有竞业补偿金,那我上面35万那条还成立吗?如果我在同行业竞争公司兼职要赔付公司35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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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7 09:07
是否属于竞业限制条款,要结合合同整体内容来判定;是否属于未履行竞业限制条款,要视离职后的情况而定。

另外,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往往与此相关。
回复时间: 2011-11-17 09:56
该条款带有竞业禁止的性质,但是应根据公平原则,对方没有支付相应的补偿款,你方可以不受此款约束。另,该条款违约金过高,可依法要求减少,如需帮助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1-17 16:46
1、该条款不属于竞业限制的条款;
2、竞业限制是在离职后不能从事同行业相竞争的岗位,你履行义务,单位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则你不需要履行。
回复时间: 2011-11-17 17:54
你应当主动要求公司按月支付补偿;如果公司不予支付的话,你可以不遵守该协议。

应当履行相应的程序才行。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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