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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款该给谁

黑龙江-哈尔滨 11-18 09:24  悬赏 0  发布者:方正农民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与我村一户农民窜种土地,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村里有我们的原始台帐。可在第二轮土地使用证上由于当时的村干部疏忽,把窜种的土地写成了他的名字,我们都不知道当时也没在意这件事。当时的村干部也给我们作证。问题是现在窜种我家的那块土地开发了,请问土地款该归谁?
 这件事情我们也反映到了镇里,镇领导也觉得他的土地使用证不合理给吊销了,但过了几天镇领导又返回了,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的回复,那我现在怎么能把土地使用证辨证过来?有那些途径,和什么相应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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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8 09:30
你好,土地补偿款应归你所有
回复时间: 2009-11-18 09:33
你应该得到你家原始地的开发补偿款。由村委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1-18 09:57
土地开发款应该补偿给土地使用证上显示的产权人,你要想获得开发款,必须把土地使用证争取过来。
回复时间: 2009-11-18 10:18
答:土地征地补助金和安置补助金归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金归土地使用人所有;现在的所有费用均归承包人(对方)所有,为了维护你的利益,你应当提出变更承包人地界的申请,确权以后,相应的款项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09-11-18 22:37
您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但是比较麻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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