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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事宜

广东-深圳 11-24 10:24  悬赏 0  发布者:雅趣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2009年6月进的企业,企业2010年3月跟我签第一份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直到现在没跟我再签劳动合同(其他员工都有签),而且同工不同酬,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样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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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8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24 18:50
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回复时间: 2011-11-24 10:47
已视为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同工不同酬,可以要求公司按同样的标准支付你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1-24 11:12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1-24 11: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4 15:09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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