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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否可以拿到

浙江-金华 11-24 11:40  悬赏 5  发布者:可娜的世界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一家专卖店工作,签过劳动合同,离职时向老板娘提前一个月打过电话,事后28天我再去问我说什么时间可以走,他说他不记得我要离职的事情,并说离职要走的话也要等到明年才可以,我就走掉了,我该怎么办?现在问他要工资拖到现在还是没给,15号发工资。    在此离职时我有怀孕,并要求十月一日连续加班5天,导致下身出血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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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4 11:48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1-24 15:26
真的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才合法。
你以怀孕,身体不适可以请病假。企业无权在你怀孕时辞掉你的!
追问:

别说请假了,不加班就是万幸、 你说我还有可能拿到工资吗?

回答:

工资应当支付。。。。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19
你好: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单位无理由不给工资.
------(助理代发,答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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