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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集县200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东-肇庆 11-25 20:44  悬赏 15  发布者:iok527 给我留言  回答:(1)
肇庆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怀集县200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肇国土资利用请〔2009〕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怀集县怀城镇怀高村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8.2636公顷(耕地13.2509公顷、园地4.91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931公顷)和怀城镇的国有土地0.6950公顷(均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与上述村集体建设用地1.2788公顷(合计19.5424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怀集县城镇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已完成开垦补充的耕地(粤国土资(规保)函〔2007〕906号、粤国土资(规保)函〔2008〕473、1875号、粤国土资(验)函〔2008〕70号)应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质量。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怀集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怀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情况须依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这样的文件是否已经生效???
村民八成多签名了,当村长的印章还未盖,是否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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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9 18:42
我是怀高民众!怀高人不同意征地!是村长收黑心钱盖章同意!怀集人民币政府土匪强行抢地!请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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