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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福建-福州 11-26 00:49  悬赏 20  发布者:三国恋 给我留言  回答:(25)
吴某在2011年8月3日转让给王某店面,王某经营后又不想做了,经双方协商同意在2011年8月8日解除店面转让,解除店面转让内容(甲方吴某身份证xxxx乙方身份证xxxx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地址在某某,某某经营部转让协议现甲方账户内人民币250000是乙方经营所有,甲方须将此款无条件退还给乙方,签订解除店面转让协议一天后,甲方须将此款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6200元款后出具收条此协议生效,如乙方没收到此款没出具收条,此协议不生效,(注:250000元是客户水泥购货款,甲方有权与客户核对乙方须无条件协助联系客户《是甲方手写的》)其他内容都是王某手写的,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吴某委托代理人陈某签字王某签字按手印2011年8月8日)收条是王某手写和按手印,甲方委托陈某委托书,解除店面转让协议是王某手写的乙方要求剩下款项给他,但甲方要求与客户核对不给乙方,因此乙方把甲方告上法院以不当得利要求拿到该款项在法庭上甲方才知道乙方不叫王某是谢某当时谢某是用王某身份证与吴某签订转让店面协议,转让费30000元是从王某银行卡转到吴某银行卡上,解除协议谢某也是用王某身份证的,其实王某真名是谢某,谢某向法官说明,王某和谢某都是他一个人,他有两种名字,两本身份证,两个身份证号码,250000元是客户在8月8日用银行卡在经营部pos机上转到经营部,此款到账是8月9日,共有11位客人有10位客人在签购单签字,其中1位签购单没有签名,王某向法庭只提供签购单没有提供物品清单和客户货物收到签字单,王某没有依据货物以发给客户,王某向法庭诉解除店面转让协议只有吴某一份王某没有,(注:250000元是客户水泥购货款,甲方有权与客户核对乙方须无条件协助联系客户)是吴某擅自添加的,营业执照,税务,银行开户,代码证始终都是吴某名字,从来都没有变更过。请问各位律师王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王某能拿到这笔款项吗?。谢谢!!!!!
问题补充:
王某盗用他人身份证,甲方称25000元是客户购买水泥款,乙方称25000元是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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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6 08:48
王某是一定能拿回属于自已的经营所得,但你1要明确被告2你还要调整你的诉请,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就是你所讲的在协议上吴某擅自添加的内容、你们之间转让的支付方式、以及相关的收条,还有你经营期间的合法所得。记住!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你要对你的主张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是很难胜诉的。这起诉讼中,你如果搜集不到相关的人证物证还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向法庭提供。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1-26 07:4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1-26 07:52
你可以委托律师打官司。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6 08:5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1-26 08:53
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我国民法中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个:一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二是一方受有损失;三是一方取得利益与另一方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四是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在本案中,即使250000元是客户水泥购货款,甲方有权与客户核对乙方须无条件协助联系客户不是吴某擅自添加,按照法律规定此笔款项也应该予以归还。
回复时间: 2011-11-26 10:08
请带上资料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1-11-26 10:14
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1-26 12:55
详情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1-26 13:34
王某应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6 14:38
王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1-26 15:27
能得到法院支持
能拿到这笔款项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41
可以诉讼解决,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1-11-26 21:27
看了半天没太明白,建议直接带着材料找律师咨询。因为当事人多注重的是案件的情节事实,而律师注重的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回复时间: 2011-11-26 22:18
不论是经营所得还是客户款,吴某没有占有的理由,故不当得利成立。吴某应当返还。
回复时间: 2011-11-27 09:14
答:能得到此笔款项。理由:双方转让协议、解除转让协议的内容,均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是有效的。因此,签名是代号、非本名,在本案中,不影响协议的效力,王某有权主张返还属于自己的款项。
回复时间: 2011-11-27 10:04
起诉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1-11-27 19:57
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8 22:36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9 08:55
是好电话咨询下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9 20:45
建议请律师代为办理。
回复时间: 2011-11-30 10:21
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30 18:03
可以委托你当地的律师给你办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1-12-02 09:10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12-0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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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07 16:57
你好!按照你所提供的证据来看,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更多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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