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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行人,我方全责!

黑龙江-佳木斯 06-03 19:24  悬赏 0  发布者:152454…… 给我留言  回答:(3)
交通事故,撞伤行人交警判我全责,伤者住院,车买的人保,有不计免赔和第三者30万,住院期间我垫付了1万多的费用,现在没钱了 不想垫付了,该怎么办,保险公司说只承担医保用药范围内,请问医保之外的,怎么办?是否需要我来承担!我垫付的钱保险公司会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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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950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03 19:27
你好,保险之外的由你自己承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VIP
  • 电话:18686729300
  • 5643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03 19:47
您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大小。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即可,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75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04 09:51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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