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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两年内不准从事相关的工作

北京 11-29 13:54  悬赏 0  发布者:zhangx…… 给我留言  回答:(8)
问题1:我与以前的公司签了合同,规定离职后两年类,不准从事于公司相关领域类的工作,不得与公司现有的合作方发生业务联系。并在本公司有关保密的存续期内,继续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如有泄露,公司将诉诸法律给予严厉制裁并要求赔偿损失。本公司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即应赔偿公司5万元;如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5万元的,应据实赔偿;并应承担本因调查公司员工侵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所支付合理费用。合同最后一条这样写的:本人慎重声明:我已全部理解本条例的全部内容,认为属于公司员工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将遵守本条例的全部规定,并保证不在将来的任何时间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但是合同中没有提到在这两年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这份合同打起官司会有效吗?
   问题2:保密条例中规定的:本公司员工是指,所有在本公司领取劳动报酬的,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及未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
      我已经离职了,还属于该公司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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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29 13:56
没有约定离职后支付你2年的一定的保密补偿费用的情况下,该协议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09-11-29 16:57
如果不给你费用,该协议不起作用。
回复时间: 2009-11-29 17:20
用人单位没有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
回复时间: 2009-11-29 17:26
不给你费用,该协议不起作用。
回复时间: 2009-11-29 18:22
不给你费用,该协议不起作用;不属于该公司员工了。
回复时间: 2009-11-30 09:55
没有费用不起作用
回复时间: 2009-12-01 00:08
1、离职员工依法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及保密义务,期限为2年;故你是否离职,是否还属于公司员工与是否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及保密义务无关;

2、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公司不能只要求你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及保密义务,而不支付任何竞业禁止补偿金,故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获得补偿,或者不用承担相应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09-12-01 10:08
1 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没有给保密费也要遵守。
2 根据您所提到的情况,有点像是竞业限制协议,但得具体看一下。
3 竞业限制协议遵守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4 建议您给单位一个期限答复,让单位给你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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